A1:要闻总第2993期 >2023-11-29编印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来巫山调研
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培育打造好具有巫山特色的法治品牌
刊发日期:2023-11-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卢先庆 雷行星) 11月2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赴我县调研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
  当日,在县委书记曹邦兴陪同下,李永利一行来到大昌镇,实地察看了大昌接访联调中心、大昌法庭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五小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与法庭干警、入驻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全流程网上办案、诉前调解、案件办理、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情况等相关工作情况,深入了解基层法庭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李永利表示,近年来,巫山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质效有大幅度提升,创新举措和特色亮点突出。大昌法庭升级改造后整洁精致、功能齐全、更加便民。
  李永利要求,要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上游意识”,担当“上游责任”,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因地制宜健全巡回审判站,持续加强司法保护基地建设,为巫山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要加快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吸纳优秀调解组织为多元解纷贡献力量,促进更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并学习借鉴先进法庭经验,提高科技运用水平,大力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培育打造好具有巫山特色的法治品牌。
  要持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坚持既要“管”,又要“理”,在严管厚爱上下功夫,按照抓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建新功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高法院工作水平,为全市法院整体提升做积极贡献。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深刻认识强化人民法院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与时俱进优化工作思路、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推进人民法院基础建设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吴美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健,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琼一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