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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不改变原有地类、森林类别、林种、优势树种等属性和促进原有森林植被持续向好的前提下,我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用于经济林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生态旅游业等。”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我市已批复酉阳县启动社会资本建设的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财政奖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参与林草领域生态建设。
《方案》提出,将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的符合条件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按程序纳入公益林管理,同等享受相关政府补助;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的人工商品林开展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
未来,我市还将依托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谋划打造一批示范项目,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创造更大的收益空间,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 (向君玲根据《重庆日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