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曾露) 6月12日,县卫生健康委根据《行政处罚法》《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就我县某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和王某非医师行医案,在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行公开听证会,这也是今年以来县卫生健康委举行的首次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会按听证调查、举证质证、双方辩论、最后陈述四个程序进行。听证会上,案件执法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双方分别就不同陈述意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双方陈述的要点,书记员均做了详细的听证笔录,将根据听证笔录内容进行合议,做出《听证意见书》,并上报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根据当事人的听证要求,以听证会的形式,组织当事人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活动。
此次听证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案件当事人在听证时充分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定程序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也是卫生执法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落实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法执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继续开展医美行业专项整治和“回头看”,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与曝光力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温馨提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县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追求美丽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健康安全。在接受医美服务时,一定要理性选择正规医美机构,看清机构和人员资质,索要病历资料,特别是治疗记录、知情同意书、收费发票等。生活美容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属违法行为,如发现任何非法实施医疗美容的机构和人员,可向卫生健康部门或拨打12315举报投诉。如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