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2867期 >2023-01-11编印

记者:2023年春季房交会县上出台的奖励优惠政策有哪些?
刊发日期:2023-01-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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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道春:一是契税奖励,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及非住宅),网签时间在202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的,给予购房人所缴纳契税100%金额的契税奖励。购买二手存量房(住宅及车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间在202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的,给予购房人所缴纳契税50%金额的契税奖励;期间购买二手存量房(商业用房)的,给予购房人所缴纳契税30%金额的契税奖励。二是不动产登记费奖励,购买新建商品房及二手存量房(住宅及非住宅),按缴纳不动产登记费总额的100%奖励奖励给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