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808期 >2022-08-17编印

西藏、新疆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刊发日期:2022-08-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一、对近7日内有西藏、新疆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二、对近7日内有西藏、新疆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三、离开西藏、新疆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四、通过航班、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点集中隔离。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上述管理措施自2022年8月13日起执行。8月13日前有西藏、新疆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按以往健康管理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