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3035期 >2024-03-18编印

我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刊发日期:2024-03-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消费者权益

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消费者权益

  

  本报讯 (记者 曾露 文/图) 3月14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市政广场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设立投诉举报受理台、法律法规咨询台等,向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消费与维权指南。同时,通过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教会大家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呼吁消费者做到“不轻信、不透漏、不转账、敢维权”,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后,工作人员还向周边商户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宣传资料,倡导商户做到诚实守信、文明经营、守法经营。
  “今天开展活动,希望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侯长武表示,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还将持续强化维权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