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要闻总第3019期 >2024-01-29编印

关于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巫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刊发日期:2024-01-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巫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兴明所作的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共巫山县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推进巫山检察工作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信心、团结奋进,为加快建设山区库区强县富民现代化新巫山而努力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