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月 通讯员 刘艳) 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肉食品质量安全,1月2日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派出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私屠滥宰及整治市场“白板肉”(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销售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城区及重点乡镇,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领域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对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猪肉销售摊位、流动商贩等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进货票证,督促经营者做好索票验证工作,确保所采购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厂(场),不采购、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病死、注水猪肉及其制品。未加盖肉品检验章和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猪肉不准进入市场;调运县外生猪定点屠宰场宰杀的生猪产品进入我县,其运输过程必须密闭、消毒、吊挂、冷链运输,生猪产品必须经检疫检验合格,且胴体上有清晰的检疫验讫标志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个,检查猪肉经营摊位18个,流动商贩5个。张贴《巫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整治市场“白板肉”销售行为的通告》80份,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