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967期 >2023-09-22编印

城镇液化石油气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启动
刊发日期:2023-09-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有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有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

  

  本报讯 (记者 曾露 文/图)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城镇液化石油气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当天,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燃气器具销售单位,重点对经营单位资格、燃气气瓶充装是否纳入溯源智慧监管,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燃气管网、气瓶是否通过检验,燃气灶具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和3C强制认证,燃气用软管有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调压器出口压力是否可调节等进行检查。
  同时, 执法人员对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员、安全总监责任,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等进行了检查,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机制,自排自查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拉网查、底数清、隐患明、整改快”,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截至记者发稿时,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燃气具经营单位等企业19家次,抽样液化石油气产品20批次,查处案件5件,2.4万余只燃气气瓶全部纳入追溯系统监管,实现气瓶充装、销售、使用全过程可追溯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