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960期 >2023-09-06编印

县检察院与唐山市跨省协作救助未成年人
刊发日期:2023-09-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向君玲 通讯员赵军梅)“感谢检察官叔叔送我回家!我在姑姑这里一定听话,我也会好好学习烘焙技术,争取凭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9月4日,王小花(匿名)安全抵达重庆老家后激动地说。
  今年5月,王小花在河北省唐山市务工期间遭到侵害。唐山市某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发现王小花家庭困难,及时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有关单位,共同送上精神关怀和物质帮助。
  8月30日,县检察院协助唐山市跨省办理了未成年受害人王小花司法保护案。同时,积极协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及王小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等4个单位,专程护送王小花返家。“不但给未成年被害人王小花找到了安家居所,解决了其居住燃眉之急,还为其今后能够较好生活进行了长效帮扶。”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是我们‘未检’工作的职责所在。我们和唐山市某区检察院一定会想尽各种办法更好地保护王小花,让她开始新的生活。”参与回访考察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祥看到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王小花得到妥善安顿后,如此说。
  据介绍,为更好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王小花跨省保护工作,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王小花户籍地实地调查,通过走访了解到,小花母亲在其幼年时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父亲因刑事案件被羁押,祖父母都已去世。王小花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维持家用。尤其是案发后,王小花心理压力更大,对未来的迷茫和担忧更多。
  现在,只有王小花的姑姑、叔叔可作为临时监护人。干警随即对以上两位亲人释法说理,最终王小花的姑姑答应承担小花的监护责任。
  为了让王小花长期生活有保障,县检察院协调小花户籍所在乡镇政府,为其解决临时救助金2000元,同时为其申请了每月1204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资金(18周岁之前)。
  与此同时,针对王小花的特殊情况,县检察院启动了多元救助帮扶机制,主动对接县妇联、县民政局等单位开展多方位、多元化帮扶。眼下,县检察院与王小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还为小花联系了蛋糕烘焙培训岗位,保障其成年后能够自谋生路,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