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经济总第2939期 >2023-07-17编印

巫山县乡村振兴促进会成立
刊发日期:2023-07-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董存春) 7月14日,巫山县乡村振兴促进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标志着县乡村振兴促进会选举成立。县委副书记熊伟,副县长杜卫出席会议。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有关人员到会指导。
  大会宣读了县乡村振兴局同意成立促进会的批复,以举手方式选举表决通过巫山县乡村振兴促进会章程和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促进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为促进会、副会长单位授牌。
  乡村振兴促进会是由从事或热爱乡村振兴领域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各界组织。促进会将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会员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和培训服务,开展评估、评审、调查、设计和管理服务,接受政府、基金会、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个人等捐赠与委托,承办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项目,推动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专业性运营、高质效发展。
  熊伟要求,要充分认识成立乡村振兴促进会的重大意义。成立乡村振兴促进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切实体现,是贯彻相关法律政策的具体举措,是巫山乡村振兴走在前列作出示范的现实需要。成立乡村振兴促进会既为各界人士参与乡村振兴搭建了广阔的舞台,也为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帮手,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促进会的职能作用。乡村振兴促进会要成为集合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桥梁,成为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支持家乡建设的重要纽带,成为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要全力做好乡村振兴促进会的运行保障。党政要用心,会员要用情,协会要用力,确保巫山乡村振兴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高水准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