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河长、河长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持续改善全市河湖面貌,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百千行动”。
一、总体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的热切期盼,进一步强化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态优先、发展赋能、因河施策、全员治河”基本原则,统筹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五水共治”,全面强化河长制,持续整治河湖顽疾,提档升级河湖治理,打造具有区域特点、流域特色、重庆辨识度的幸福河湖, 促进人水和谐共生,书写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江河篇章”,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支撑保障。
二、目标任务。总体目标是: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百千行动”,到2027年,全市建成市级幸福河湖100条(座)以上(含水库,下同);到2035年,全市建成市级幸福河湖1000条(座)以上。(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