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向君玲 通讯员 张姣姣) 近日,巫山县法院大昌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平河乡起阳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快速解决了老人赡养难题,有效修复了亲情、维护了家庭和睦。
黄某某、罗某某夫妻二人均已到耄耋之年,老两口一直居住在老宅,现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又是疾病缠身,无法继续照料自身生活起居,希望到两个儿子家中居住,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但与大儿子未能协商一致。2022年,黄某某因病住院治疗32天,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大儿子分文未出。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大儿子诉至法院,二儿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大昌法庭庭长袁菁认为此类案件系家庭纠纷,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需法理情兼顾,她想尽一切办法来调解此案,经过前期多次电话联系和面对面沟通,终于重新唤起双方的血浓于水的亲情意识。考虑到两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让老人老有所养,同时引导形成尊老爱老的乡风民风,巫山法院大昌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平河乡起阳村就地审理此案,吸引百余名干部群众现场旁听。
审理过程中,袁菁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从法律、道德、亲情上释法析理,阐明了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无论过去有何家庭矛盾,都不能成为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对于过去的是非过错,被告作为子女要多一分原谅,尽到赡养双亲的义务,原告作为父母要多一分体谅,理解子女生活不易,尽量不为子女增加过重负担。最终,在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袁菁说,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要求子女要履行赡养义务,作为子女不仅要在物质上供养、生活中照顾老人,还应在精神上关心、慰藉老人,让父母能安享晚年,是为人子女者都应当尊崇的孝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