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911期 >2023-05-08编印

十五届巫山县委第三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刊发日期:2023-05-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郝燕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日,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全面启动,本轮巡察共组建5个巡察组,对县生态环境局、大昌镇、水务集团等10个县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专项检查。并对29个村(社区)开展直巡,同时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平河乡采用巡审同步方式进行,有效促进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业务体检”有机结合、优势互补。
  截至5月4日,县委各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工作。分管联系县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被巡察党组织的进驻动员会,传达了县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具体工作任务,提出了支持配合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县委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根本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
  本轮巡察要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做的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权利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解决制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体制机制问题。
  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支持配合、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被巡察党组织一致表示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服从安排、全力做好配合,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带头查找自身和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
  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巫山建设进程中交出高分报表。
  据悉本轮巡察期间开通了来信来电来访渠道,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限为2023年4月26日至7月16日。
  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