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2906期 >2023-04-19编印

湿地明珠 美丽大昌
刊发日期:2023-04-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大昌湖湿地公园一角。

大昌湖湿地公园一角。

  

  本报记者 卢先庆
  水光浮日出,霞彩映鸟飞。自巴山深处而来,奔浩浩长江而去。四月的巫山县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如一块明镜,镶嵌在千年古镇大昌四周,在大自然笔下,宛如一幅山水掩映、花果飘香、四季葱郁的生态画卷。
  大昌湖湿地公园位于巫山县大昌镇东部,南以第一道山脊线及大昌镇泰昌大桥为界,北以水洋路并沿洋溪河至官阳镇为界,西至七里桥,东至182米水岸线。总面积1464.73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1020.59 (国土三调数据:844.91)公顷, 湿地率为69.68(57.68)%。试点建设东西长7.84公里、南北宽6.14公里。
  2011年12月,大昌湖被列入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2018年12月通过国家林业局专家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5月成功列入市级重要湿地目录。
  湿地自然资源丰富,动植物种类繁多,共有维管植物1112种,其中有南方红豆杉国家Ⅰ级保护植物和粗榧、野大豆、金荞麦等国家Ⅱ级保护植物。拥有鸟类143种、兽类37种、爬行动物15种、两栖动物15种、鱼类124种,其中保护着金雕、黄嘴白鹭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和鸳鸯、大鲵、胭脂鱼、白骨顶鸡、猕猴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濒危鸟类黑翅长脚鹬、细嘴鸥、斑嘴鸭、罗纹鸭、鸬鹚和灰头麦鸡。同时还有市级保护动物23种。
  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体系切实优化
  2022年5月9日,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调整为正科级。调整后,中心编制人数充实至11人, 充实了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为湿地公园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据介绍,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林业局湿地中心和县林业局精心指导下,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湿地保护与修复为核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党员干部学习为抓手,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以干部党性锤炼为目标,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水平,坚持每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有力推动中心党建工作与湿地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实现“两不误”。
  加大整治力度 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近年来,管理中心立足湿地保护,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多方联动抓湿地保护。聘请6名巡护人员实行包片管理,重点巡护发生在湿地公园内乱搭乱建、挖沙采石、采土、捕鱼、捕鸟、放牧、排水、取水、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