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仪式现场。
本报讯 (记者 侯月 文/图)按照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重庆市所有禁捕水域禁钓4个月。3月1日上午,我县禁钓期“禁渔护鱼,长江生态保护”启动仪式在渔政码头正式举行。
当天,县农业农村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统一行动,沿大昌、培石、大溪等长江流域开展护渔执法巡航,采取法制宣传、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我县天然水域是否存在非法捕捞现象,有无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禁用渔具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以宣讲《长江保护法》为主,结合禁渔护鱼、森林、湿地修复、水污染防治等相关案例,向大昌市民和渔民深入浅出讲解和宣传相关法律条例,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期间,还对沿线自用船舶进行安全规范检查,对违规安装鱼箱、携带渔网等问题,联合渔政执法人员对船主进行诫勉教育。
相关部门表示,我县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继续坚持水陆并重,聚焦违法犯罪链条和非法渔获物流向,常态化开展护渔巡航和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鱼,使用禁用渔具,销售野生鱼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赢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