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875期 >2023-02-06编印

文化执法支队:
对私设“景点”开展“亮剑”行动
刊发日期:2023-02-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侯月) 新春伊始,在跨区域旅游全面放开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游客接待新形势和巫山实际,对私设“景点”、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开展“亮剑”行动,以更好促进巫山旅游高质量发展。
  通过规范引导私设“景点”,深入辖区各景区景点,对私设“景点”问题进行全面摸排。要求旅行社、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得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同时通过宣传提醒游客,在游玩时,尽量选择正规渠道提供的景点,不轻信各类社交媒体推荐的“人气景区”,不到私设“景点”游玩。
  与此同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并专项整治市场秩序。充分运用重庆市文旅委、市执法总队对巫山首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试点“一中轴十支撑”典型经验推广成果,创新推进“文旅执法服务承诺”活动样板,督导各景区景点做好游客接待、环境卫生、收费公示、景区防火等,妥善解决好导游讲解、销售服务、安全服务,以高标准、规范化的服务迎接八方游客。根据巫山旅游、交通格局带来的新变化,优化“1+3+N”综合执法管理体系,组织执法人员在游客中心、大昌码头、白水河等点位,专项整治“羊儿客”、票贩子、私拉游客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联合巫山县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所、交通执法支队,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坑客哄骗游客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切实规范旅游秩序,净化巫山旅游市场环境。
  据悉,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景区、乡村旅游点32处,接处有效投诉1起,接受游客法律咨询40余人次,引导游客通过正轨渠道购票和游玩5起128人次,发现疑似私设“景点”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