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855期 >2022-12-12编印

非法捕捞 一男子增殖放流弥补“过错”
刊发日期:2022-12-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陈某某正在将网兜中的鱼苗放入长江。

陈某某正在将网兜中的鱼苗放入长江。

  

  本报讯 (记者 方丹 文/图)非法电捕捞,增殖放流弥补“过错”。12月8日,在县人民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县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的监督下,非法捕捞者陈某某在县旅游码头,将40斤鱼苗放入长江,以修复水生态环境。
  据介绍,2018年8月,陈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骡坪镇范家河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当场查获。今年9月,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经审查认为陈某某在非禁渔期、非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渔获物较少且已放生,另陈某某对损害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自愿承担生态修复,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
  “我不应该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鱼。今后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身边人一起保护生态环境。”增殖放流现场,陈某某忏悔地表示,将通过实际行动,自觉保护好生态环境。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坚持打击和修复“两手抓”,着力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生态理念。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