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824期 >2022-09-26编印

交通执法支队:
“四项措施”确保疫情期间道路运输安全
刊发日期:2022-09-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侯月) 近期,县交通执法支队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立足本职工作,强化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加强源头监管。全面摸排和梳理辖区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码头、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明确重点货运源头单位22个。
  加强联合执法。认真分析研判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特点和时间规律,采取路面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固定治超与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与交巡警大队、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开展联动执法,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扩大路面流动检测频次,在关键出口及重要路段布控以外,不定期、不定点、不定时段地开展流动治超。8月以来,支队与交巡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8次,共检查货运车辆236台,行政处罚20次,罚款19.55万元。
  加强夜间执法。部分安全意识淡薄的普通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在努力挽回疫情造成损失的同时,与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避站绕行”“昼伏夜出”等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夜间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设卡+巡查”的检查模式,结合先期对该类超限超载车辆运行轨迹和时间规律的摸排研判,在保障周边行车秩序的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货车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控。
  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对专项行动和整治效果进行广泛宣传,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及时曝光,持续召开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典型案例警示会。同时,对重点货运企业和源头单位进行宣传走访和“送法上门”,解读治超政策。同管理相对人签订普法告知书,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使其知晓法律责任,加强货运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