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753期 >2022-04-01编印

巫山:
禁用渔具集中销毁 增殖放流补偿生态
刊发日期:2022-04-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执法人员对收缴的违法捕捞工具、非法网具、违规钓具等开展了集中销毁。

执法人员对收缴的违法捕捞工具、非法网具、违规钓具等开展了集中销毁。

  

  本报讯 (记者 鲁作炳 文/图) 3月30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长江巫山段古城码头,举行生态环境赔偿增殖放流暨非法捕捞渔具集中销毁活动,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对收缴的违法捕捞工具、非法网具、违规钓具等开展了集中销毁。此次,共销毁禁渔期、禁渔区违规垂钓鱼竿361根、各类非法捕捞网具42套、电鱼工具1台。
  此外,在长航公安和当地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护渔志愿者、市民群众的监督下,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何某某出资购买的25000余尾草鱼、鲢鱼、鲫鱼,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古城码头投放到长江,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据了解,我县于2020年8月,正式将长江干流巫山段及辖区内25条天然河流纳入长江“十年禁渔”范围,禁渔江河水域岸线总长度576.5公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联合开展执法行动,自2021年3月至今,共立案查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85起,移送公安机关10起,行政处罚7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