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2721期 >2022-01-10编印

关于《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9日巫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刊发日期:2022-01-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巫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兴明所作的《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加快建设生态优先新高地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