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经济总第2699期 >2021-11-19编印

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刊发日期:2021-11-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上接第一版)对文明礼貌活动月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1985年9月至12月,巫峡镇党委、文明办在城区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对干部、职工和群众宣传《文明市民守则》,广播站每天播送文明新闻和文明宣传小品,电影院放映宣传精神文明的幻灯,中小学组织学生以“文明市民”为题写作文开展讨论,车站(码头)、旅社对旅客宣传文明规定。同时在巫峡镇开展“做文明市民”的讨论,开展人人争做文明观众、文明乘客、文明顾客、文明市民、文明村民的竞赛活动;车站、码头、商店、影院和娱乐场所纷纷建立“文明监督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把“文明市民”教育活动同创建文明单位、为群众办好事、排忧解难结合,增设单位卫生设施,建设“公园式”机关、学校。
  1992年,全县深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全县干部职工中掀起向周先茂同志学习活动,在全县教职工中组织向刘达平同志学习活动。各级各部门采取板报、橱窗、文件、简报、会议、谈心活动等形式,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公德知识的学习和传播。抓“一校、两室、两站、三队”建设(即乡村党校、党员活动室、农民学习室,多功能的乡村文化站、广播站,红白喜事服务队、电影录像队、文艺宣传队),通过广播电视局、乡广播站、县文化局、新华书店、电影院、区乡文化站、电影放映队,利用传播工具,做好精神文明宣传。全年共聘请精神文明建设巡视员5名,建立农民学习室500个,开展广播宣传5000次,利用橱窗板报专题宣传400期,映前宣传3000次,共建精神文明义务监督岗300个,进行电视专题宣传30次,撰写调研文章30篇。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