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694期 >2021-11-08编印

部门联合整治流动水果摊占道经营
刊发日期:2021-11-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侯月) 11月5日,县城管执法支队联合交巡警大队,对滨江路古城码头附近,一流动水果摊贩邱某实施处罚。
  据了解,邱某利用三轮摩托车长期占用机动车道贩卖季节性水果,且直接将车辆停在路边占道叫卖,影响过往行人及车辆正常通行,不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还影响市容市貌。
  前期,县城管执法人员通过人性化的宣传教育,耐心告之占道设摊的影响危害,而邱某却不听劝导、屡教不改,针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对邱某实施了暂扣车辆、罚款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县城祥云路、翠屏路、净坛路、平湖路、滨江路等路段(包含车行道、人行道),占道经营是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县交巡警大队将针对车辆载货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上线予以处罚。
  【编后】处罚不是目的。处罚是为了不处罚,是为让“邱某”们引以为戒。巫山是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卫生城市,但据观察了解,在小小巫山县城,类似邱某者并不在少数,随处可见一些经营户开着皮卡、三轮之类的车辆,满载水果或其他货物肆无忌惮售卖,有的甚至把流动摊店开进了小区内的道路上,这严重违犯了相关法律法规。请这些商贩朋友们,立即纠正这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影响城市形象的“鲁莽”经营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