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经济总第2689期 >2021-10-27编印

改善党的领导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刊发日期:2021-10-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上接第一版)一是增强党性,严格组织生活。每个常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一个支部和小组生活,如实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每季度(若遇特殊情况,至少半年)常委单独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以党员条件对照自己的思想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带头交心谈心,虚心接受意见,团结同志,处理好同志之间的关系。二是遵纪守法,密切党群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在集体决议未改变之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在群众中非议,行动上不得违背或消极对抗。做好保密工作,不搞里外通。在招工、招生、提干、参军、提职、晋级、调资、评奖、“农转非”等方面,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走后门”。严格按政策办事,决不允许利用职权违背原则和政策,安插或“照顾”自己的子女和亲属。在物资方面,也不准利用职权“走后门”。三是转变作风,勤勤恳恳地工作。每个常委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亲自蹲点。通过蹲点,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全面。对于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要亲自处理。要减少会议,克服“五多”。在组织上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不拉帮结伙。在工作上,互通情报,互相配合,敢干领导,勇于负责。工作积极主动负责,不推不拖,对党和人民负责,做好党的各项工作。四是艰苦奋斗,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顾全大局,不准以权谋私,搞特殊化。五是勤奋学习,做到又红又专。此规定纳入常委组织生活内容,经常检查,接受群众监督,年终召开部委和区委负责人会议进行评议,保证各项规定的实施。5月,开始在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中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全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增强团结。6月,文、卫、党群系统举办党员学习班,两百余人参加培训。7月文卫系统举办第二期党员学习班,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520人参加学习。8月5日,在中共巫山县委召开的区委书记会议上,传达贯彻了中纪委关于杜绝接待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指示。
  1981年7月,县纪委对全县供销系统供应尿素化肥中“走后门”的不正之风,进行了检查制止,解决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对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中的不正之风进行了检查纠正。对顶着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少数党员干部作了典型处理。对官阳公社少数干部革命意志衰退、擅离职守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促进了党风好转。11月,在全县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中纪委关于刹住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非法盖私房的不正之风的规定。县纪委对龙溪公社干部严重违背财经纪律、集体私分公物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12月,中共巫山县委发出贯彻地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准则〉,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几条规定》的通知。
  1982年1月,县纪委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一文,广泛进行一次自我教育,要求对照检查。1982年12月22日至23日,召开全县党员代表会议。会议讨论研究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和端正党风的问题。当年,对招收公社干部工作进行改革,实行纪委监督,进行全面的文化考核,择优录用,制止了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通过贯彻《准则》,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增强了党的观念,加深了对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的理解,提高了端正党风的自觉性,改进了工作作风,事事做群众模范的党员越来越多,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