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经济总第2678期 >2021-09-27编印

贯彻党的“八字”方针调整国民经济
刊发日期:2021-09-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上接第一版)1958年城镇集体工业转为国营,基层手工业合作社撤并入区办企业或社办企业,固定资产由国家财政平调转入社办工厂,全县集体工业无存。1961年4月,组织手工业者归队,复建手工业基层社,恢复集体工业。乡镇企业从65个调整为22个,对一些分散不便于管理的手工业改为个体,同时加强企业管理。三是大量清退工业基建占用土地。这就大大充实了农业,使工业逐渐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三、调整商业政策
  划分为城市商业(国营商业)和农村商业(集体商业)两部分,城市商业归属商业局,农村商业由供销社管理,国营商业比重下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商业工作若干规定》,改进国营商业体制,对原已并入国营商业的城乡小商贩,调整为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合作商店实行独立核算,共负盈亏,合作小组实行分散经营,各负盈亏。全面恢复农村供销合作社,加强农副产品收购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供应工作,并优先照顾农村,千方百计组织货源,解决群众迫切需要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贸易和自由市场及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使它们在国营商业的领导下,发挥助手和补充作用,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商业政策的调整,对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生产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