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662期 >2021-08-16编印

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而斗争
刊发日期:2021-08-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上接第一版)巫山曾是四川(现为重庆)的东大门,地处三峡天险深处,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匪特活动频繁。1949年8至12月,国民党军孙元良部四十一、四十七军和赵子立一二七军以及湖北保安第三、四、五旅等部4万余人驻防;国民党的军统、中统特务组织和青年党、三青团都设有机构,其人员活动于全县每个角落;“一贯道”、“归根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遍及城乡。解放后,到处都是散兵游勇兵痞流氓,敌特分子四处活动,尤其是军统预留的事事“游击抗共”的川东游击军还在暗地活动,对积极反共的反动会道门组织没来得及清理,地主富农等封建势力尚未触动。
  面对严重的敌情,党和政府定下了对敢于向人民政权挑战的敌人采取“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将功折罪,立功受奖”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剿匪政策。
  1950年1月12日,县剿匪指挥部成立,张增任指挥长,县大队长李富治和一二四师留守部队的赵永昌任副指挥长。各区成立剿匪中队,区长任剿匪中队长,区委书记任指导员。各乡成立联防自卫队。1月29日,一二四师留巫部队在处理完活动于房县扎营坪九道梁的湖北保安十八旅和兴山自卫团来巫投诚事宜后,返宜昌归建,驻奉节的三十三师九十八团第三营接防巫山,其七连驻大庙,八连驻大昌,九连驻石坪。营长李来福任第一副指挥长,赵景任第二副指挥长。巫山防务由驻奉九十八团司令部指挥。3月5日至4月20日,集训县大队423人,留下287人,由驻军第三营调入205人,整编为巫山独立营,下辖3个连和4个区中队。独立营成立后即筹备剿匪。10月独立营改为警卫营。
  2月下旬始,出现严重敌情,尤其3月下旬后,连连发生大溪、鸳鸯等多起土匪暴乱。致使全县人心浮动,征粮停顿,部分区乡公所被围攻,干部群众被杀害,国家财物遭抢劫。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重威胁着人民政权的巩固,严重考验着每一个共产党人。
  在县剿匪指挥部和九十八团司令部联手指挥下,向每股暴乱土匪冲击。至6月,十余起暴乱事件被平息。剿匪平叛运动基本结束。1950年12月统计,剿匪运动中,计打死打伤土匪59人,投诚缴械1156人,俘虏484人,争取482人。缴获六○炮3门,重机枪35挺,火枪224支,短枪128支,冲锋枪35支,大刀 224把,子弹208903发,手榴弹982枚,电话机21部,剿匪运动取得全面胜利。零星土匪销声匿迹,匪患消除,保卫和巩固了人民政权,维护了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
  巫山解放之初,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尚未建立,条件也不具备。调动全县各界人士治理巫山,组织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临时机关。代表由区、县、乡人民政府邀请和遴选。1950年4月8日至12日,巫山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194人,其中工人20人,农民90人,妇女12人,工商界19人,文教15人,青年8人,学生8人,医卫2人,民主人士20人。县长张增作施政报告,副县长赵景作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完成征粮、推销公债、清理匪特、生产度荒、贯彻婚姻法、改革教育6大提案,选举赵景、雷次山、李栋成、苏竹勋、吴宝秋等22人为本届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下设剿匪治安、生产度荒、推销公债、财粮4个专门委员会,张增、杨华真、李栋成、赵景分任各委员会主任。12日,会议代表和城区民众数千人集会,吊唁大溪暴乱牺牲烈士,处决匪首田兴富、李兆海等7人。会后,全县形势立即好转,征粮、剿匪、度荒和其他民主改革运动迅猛向前。本届代表会议共召开 3次。至1955年7月巫山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5年间,共召开了5届代表会议15次大会,充分发挥民主政治,完成了代行权力机关的使命。
  解放前的巫山,地主恶霸、股匪、特务等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封建势力雄厚。以高租重压、勒索霸占、明抢暗夺、杀人越货等手段鱼肉乡民。解放后,仍有不少匪特头目继续与人民为敌,隐藏乡间,伺机破坏,造谣滋事,抢劫财物,谋杀干部,发动暴乱。虽多次清剿,但其势力仍未受到致命打击,群众迫切要求政府减租退押,清匪反霸,以求彻底解放。
  在各地农村初步发动群众清查散匪的基础上,中共中央西南局于1950年7月召开第三次委员会,确定当年开展清匪反霸群众运动。为了彻底肃清土匪,县委、县政府组织干部力量,通过发动人民群众、动员知情人员、教育自新人员举报等方法,获知全县匪情以及隐藏于当地的残余匪徒。12月18日,全县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开始。
  中共巫山县委以参加万县减租试点的干部为骨干,集中培训干部267人,运动分发动群众、整理农会,登记租押、退出押金,组织斗争、打倒恶霸,废除保甲、建村建政,分配果实、庆祝翻身等步骤。从反霸、“搬大石头”开始,逐步深入,全面铺开,运动至1951年4月结束。清理后,采取急退、缓退,退一部分或者免退 4种办法处理。当年地租由农民替地主代交公粮后,余下部分作减租归农民所得,不足部分由地主退出。全县租额由1033万余斤减至650余万斤,11800户佃农受益,21万人分得了胜利果实,其中粮食2000余万斤,人均95斤。农民将分得的“果实”,用来购置耕牛、猪仔和农具,生产热情大大提高。政治上,统治压榨农民的封建势力受到打击,经农民揭发斗争和人民法庭判决,公审、镇压3469人,摧毁了反动的保甲制度,建立了一个以农会为主体的村政权,实现了广大农民在农村的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