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655期 >2021-07-30编印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
刊发日期:2021-07-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侯月) 7月27日,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长江禁捕垂钓水域开展执法检查,做到严打非法捕捞、规范垂钓等行为。
  当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大宁河双匣子沟、屋鸡沟、城区周围等地,进行巡河检查。查看是否有非法垂钓、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鱼枪、弓弩,利用船艇、排筏、其他水上漂浮物等工具进行违法行为;在非禁钓区,执法人员分别检查了垂钓者是否做到一人只能使用一根鱼竿(鱼线)进行垂钓;是否使用国家公布的渔具、钓具及钩门宽超过2厘米的鱼钩;是否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和鱼虾类活体作为饵料、窝料进行垂钓。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市民宣传垂钓政策,告知大家渔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千克,若超出应当放回原水体。同时,告戒垂钓人员应当爱护环境,不得向水域内或岸边乱扔垃圾、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在垂钓结束离开时,带走废弃物,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下一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垂钓政策宣传,严格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规范休闲垂钓行为,查处以垂钓为名的非法捕捞行为;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相互监督,规范垂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