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625期 >2021-05-17编印

巫山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
27 名法官与乡镇(街道)一一对接
刊发日期:2021-05-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王忠虎) 5月14日,记者从县法院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按照市高法院落实强基导向工作部署,县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并印发《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安排法官与现有的24个乡镇、2个街道及1个工业园区定点联系,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基层诉讼服务、法律风险提示等工作。
  据县法院相关人士介绍,“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主要开展以下5个内容的工作,即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延伸诉讼服务触角、广泛进行巡回审理、开展法律风险提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从即日起,27名法官将分赴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参与所在街道、镇、乡、园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有诉讼需求的困难群众,协调本院相关部门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诉前调解、送达、协助执行等事务,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带案回访,通过入户走访、与群众交心谈心,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及时做好判后答疑,督促自动履行或引导申请执行。
  及时向法庭和机关审判庭反馈街镇、村社的建议和群众需求,对农村多发的“三养”、农地流转、相邻权、侵权等纠纷,确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采取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庭宣判等方式进行巡回审理。邀请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当地村民等旁听巡回审判,结合案情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基层组织、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
  同时,突出“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功能,根据实际需求对镇街、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或综治网格员进行培训,增强法治思维,丰富法律素养,提高法治能力。根据街道、镇、乡需求参加镇街风险防控会议,为镇街社会治理提供风险提示和法律参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市高法院统一定制与基层法院自主印制相结合的方式,向基层群众发放重庆三级法院发布的各类典型案例小丛书,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开展法治宣讲,不断增强群众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引导群众崇德尚法,促进基层治安和民风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