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2620期 >2021-05-06编印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刊发日期:2021-05-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执法检查将采取执法检查组赴区县(自治县)实地检查与委托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检查重点包括法律学习宣传普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及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处置情况,法律监管及法定职责、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等。
  张轩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这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继大气、水、土壤之后连续第四年对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执法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法律确定的重大原则及其相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情况,严格依照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有关规定,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查出漏洞,补齐短板,把法律规定逐条逐款逐项落到实处,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秘书长周少政出席会议。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作了表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观银,县领导罗良谷、乔澍在巫山分会场参加会议。
  (记者侯毅根据《重庆日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