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615期 >2021-04-19编印

我县13个先进集体和23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表彰
刊发日期:2021-04-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卢先庆) 4月15日,全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召开,我县13个先进集体和23名先进个人受到全市表彰。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我县严格评选条件,着重考察在脱贫攻坚中的贡献,按照发掘先进、树立先进、学习先进的要求,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优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推荐巫山县巫峡镇陈家村村委会等13个集体为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巫山县曲尺乡朝阳村村民王祖保等23名个人为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民动员、尽锐出战,大力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尤其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让党旗始终在脱贫攻坚战场上高高飘扬。县委书记、县长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36名县领导担任25个乡镇(街道)脱贫攻坚指挥长,26名县管正职领导干部担任驻乡镇工作队长,形成了坚强有力、高效运转的“指挥部+战区制+包干制”指挥责任体系。选派357名县级以上单位干部到119个贫困村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496名乡镇干部到186个非贫困村驻村帮扶,实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同步推进。全县12802名干部与2.46万户贫困户结对,实现户户见干部、人人有帮扶。
  自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全县累计完成12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系统内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8年8月,巫山正式宣布退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高质量实现“脱贫摘帽”;2020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