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589期 >2021-02-10编印

巫山海事处取缔 8 艘“无证”自用船
刊发日期:2021-02-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切割船只。

  

  本报讯 (记者 龚傲 文/图)2月7日,巫山海事处同巫山县培石乡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重点打击治理“无证”乡镇自用船,成功将5艘“无证”自用船进行了船体与动力分离,3艘“无证”自用船转出辖区,极大消除了“无证”自用船带来的安全隐患。
  今年春运以来,巫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巡航时发现部分乡镇村民从巴东购买一批“无证”自用船用于短途运输,安全隐患突出。收悉相关情况后,巫山海事处立即联系走访相关乡镇,对“无证”自用船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一方面积极联合长航公安加强辖区自用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自用船违法行为,2021年春运以来,共纠正自用船违法行为17起,移交有关乡镇9起;另一方面联合县应急局、乡镇政府对辖区“无证”自用船船主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向村民详细介绍自用船“小船惹大祸”风险隐患及严重后果,发动村干部疏通船主思想工作,逐步形成“县、乡、村”齐抓共管局面。
  巫山海事处通过严管导教和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乡镇成功取缔8艘“无证”自用船,为下一步其他涉水乡镇自用船治理起到了示范作用。同时,巫山海事处继续扩大辖区自用船“消肿减负”工作实效,保障辖区水域通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