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彬 文/图)近日, 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时,发现某餐饮单位鲜活鱼池内存放无人工繁殖专用标识的活大鲵一条(俗称:娃娃鱼)。该局赓及将这一线索移交给县农业农村委,经初步认定该大鲵为人工养殖,但无专用标识,不能进入市场销售。按规定,将无专用标识大鲵作放生处理。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工作启动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无加工、无销售、无食用、无招牌、无广告”的“五无”工作目标,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紧盯“八个严禁”, 严把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餐桌”每个环节的监管关口,全环节追踪、全链条打击销售野生长江鱼类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53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341家次、店招(牌)202个次、企业名称字号61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8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6次、督促下架非法交易信息26条,检查菜单450余份、整改16份。
春节临近,县市场监管局提示:餐饮消费进入高峰期,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正规渠道购买食材,不买、不卖、不食长江野生鱼类,践行科学消费、文明消费、守法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