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总第2578期 >2021-01-15编印

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刊发日期:2021-01-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尊敬的家长朋友: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家庭的希望。教育好孩子,保证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寒假即将来临,为防止您选择非法培训机构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注意理性选择。若您的孩子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请您一定要以孩子的兴趣爱好、个性发展为出发点,理性选择培训项目和内容,不要盲目跟风从众,以免加重孩子课外负担,影响孩子健康发展。
  二、注意查看证照。若您的孩子选择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中高考考试学科),合法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备县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县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从业教师必须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若您的孩子选择其他类培训,合法机构必须持有县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注意费用标准。国家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请您在报名缴费时注意索取收费票据,对违规收费应予以拒交。
  四、注意核查信息。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请您实地考察了解培训机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教学设备是否齐全、广告宣传是否属实、教师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证照是否齐全、培训地点及培训科目是否与证照一致,了解培训机构是否做到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留作业、不聘用在职教师等。同时,建议您通过陪伴孩子试听等方式,亲身体验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情况。
  五、注意签订合同。在孩子缴费参加培训前,请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对合同中的培训项目与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以防上当受骗。
  六、做好健康防护。当前,境外疫情加速上升,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的复杂态势。请您继续自觉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孩子要勤洗手、不聚集,上学、放学途中佩戴好口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参训时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孩子出现咳嗽、打喷嚏、发烧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七、依法依规维权。在家长与从事教育培训的市场主体发生纠纷时,家长第一时间应该和该市场主体的审批(登记)机关联系,请该市场主体的审批(登记)机关出面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家长应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位家长朋友,为孩子减负、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此,诚恳希望广大家长朋友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请各位家长朋友自觉抵制非法培训机构,坚决不让孩子参加非法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以防上当受骗。您若发现孩子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聘用在职教师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县教委或县市场监管局举报。
  举报电话
  县教委:人事科(行建办):57685052,安法科:57685923,教育科:57692193;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57680017,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12315 。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巫山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