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社会总第2531期 >2020-08-26编印

我县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刊发日期:2020-08-26 阅读次数: 作者:伍红通讯员黄烨文/图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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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正在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
  本报讯(记者伍红通讯员黄烨文/图)登龙居委食司小区是我县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之一,近日,县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无物业老旧小区展开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在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我县没有物业管理、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突出的老旧住宅小区作为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攻坚突破重点,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精准施策。特别将无物业老旧小区作为整治行动的重点,明确辖区无物业居民小区划设消防车通道标线,检查沿街店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提醒群众禁止占用消防通道,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的通告》对违法停放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者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或拖离,罚单记录进入车辆违章系统。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占道经营,不听劝阻的,由城管部门及时依法处理。严禁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内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违者将依法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影响火灾扑救,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为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无物业小区占用消防通道行为反弹,建立无物业小区消防通道整治长效机制,县城市执法支队加强与无物业小区所在街道和街道居委会的协调联动,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