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月通讯员冉坤)8月5日至6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一行对我县种子种苗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检查组一行对大昌镇、建平乡的两个苗木基地,从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生产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种苗调运检疫证,以及苗木质量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指导。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我县种苗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县苗木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苗圃生产经营档案健全。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建议我县要加强对种子种苗企业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苗木生产企业经营档案管理、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等填写工作。特别强调调入芽苗时间要与调运检疫时间一致,不允许先调入后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