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社会总第2499期 >2020-06-10编印

公安局:
捣毁一销售野生动物黑窝点
刊发日期:2020-06-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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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获的动物死体。
  本报讯(记者伍红实习记者杨澜邓文娇文/图)按照公安部和市局“昆仑2020”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县公安局对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和野生动物资源领域五类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6月3日,县公安局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捣毁一收购、销售野生动物黑窝点。
  记者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获悉,有人长期收购并囤积了一批野生动物,受疫情影响,现急于出售。县公安局大队立即拟定了“打源头、端窝点、断链条”的工作思路,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案侦查,迅速摸清了野生动物源头供应渠道、运输途径、囤积窝点这一地下黑色产业链条。于2020年6月3日果断出击,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查获保护动物獐子4只、斑羚头1只、豪猪2只、麂子1只、豹猫2只等一批动物死体。
  据了解,经查,犯罪嫌疑人向某国,在县城内开设了一家专卖高山老腊肉的门店,平时到各乡镇走乡串户收购腊肉,有人趁机向其兜售非法捕猎的野生动物,向某国觉得有利可图,利用自己的门店和冰柜,把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死体囤积在冰柜,于是在销售腊肉的掩饰下暗地里开始从事收购、销售野生动物的罪恶勾当。先后与铜鼓镇从事收购中草药的张某、罗某香夫妇二人及建坪乡龚某春等人结识并相互勾结形成相对稳定的地下黑色产业链。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他的行为早已被公安机关纳入侦查视线。
  根据《中共人民共和国刑法》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者没收财产。“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零容忍,严打高压态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罗川东表示,希望市民积极举报涉野生动物犯罪线索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国、龚某春、张某、罗某春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