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专刊总第2487期 >2020-05-08编印

长航公安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刊发日期:2020-05-08 阅读次数: 作者:侯月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侯月)5月4日凌晨4点左右,巫山县反电鱼工作站进行日常巡河,巡护至东坪坝水域时,发现一艘自用船正在收虾笼。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同长航公安万州分局巫山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在现场进行证据维护,直到长航公安到达。
  长航公安在现场查获了虾笼98个,自用船1艘,头灯、塑料桶、漏盆各1个。在取证完毕后,民警将涉案的两人以及涉案非法捕捞工具一并带回派出所。
  目前,涉案工具被扣押。长航公安局万州分局认为犯罪事实清楚,符合立案条件,于5月5日立案侦查。
  据巫山反电鱼工作站潘站长介绍,该自用船是经过备案的合法船只,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自用船不能用作打渔。目前该案件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