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君玲向海燕陈兵)3月13日,巫山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通气会。会上,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交通局分管负责人通报了近期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及交通运输组织恢复相关情况。
3月10日24时起,重庆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县动态调整为低风险区县。我县连续32日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自3月15日0时起,我县将有序恢复交通旅客运输。届时,水上旅客运输方面,恢复我县范围内且不临近湖北的短途水上客运,即巫山至大昌、巫山至双龙、巫山至大溪往返,其他乡镇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要求除高速客船、旅游客船以外的所有客(渡)船舶,乘坐率不得超过90%,乘客需提供身份信息并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之间保持50公分的间距。
道路旅客运输方面,恢复我县与市内省外低风险区县之间的县际、省际班线客运;对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实行定点包车运输。全面恢复我县辖区内县内班线客运(含村村通)。将实行“三要”,即登记乘客身份信息、开窗运行、全程佩戴口罩。特别是客运班车(含村村通)、招呼站等中途乘车人员要配合做好乘车人员信息登记并全程佩戴口罩。全面恢复公共交通客运,将实行开窗运行、戴口罩乘车、只坐不站、扫码支付、物理隔离。
在保障措施上,县交通局将做好站场、码头及车辆、船只的消毒工作;做好乘坐等候车、船人员和到港口、车站人员秩序维护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减少集中购票和集中等候车、船,防止车站、港口内外人员聚集。
强化对进出港口、车站和乘坐等候车、船人员的防控管理。进出港口、车站和乘坐等候车、船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严格遵守旅客进站(港)测温、信息登记制度。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做好参与恢复交通运输营运人员健康排查和物资准备工作。
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吴光伟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