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版:专刊总第2465期 >2020-02-03编印

关于金融机构网点暂停营业的通知
刊发日期:2020-02-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巫山县各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等有关规定,结合《关于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7号)要求,经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全县各金融机构网点暂停营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金融机构(含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典当和小贷公司等)网点,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不对外公开营业,恢复营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恢复正常营业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二、暂停营业期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要确保自动取款机等自助机具的顺畅运行,每日对所有自助机具进行消毒处理。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要安排专人值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疫情防控特定领域的信贷支持,满足客户紧急金融服务需求,有关工作由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负责协调。
  四、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力度,倡导广大客户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2
  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