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社会总第2457期 >2020-01-06编印

多部门联合整治“生命通道”
刊发日期:2020-01-06 阅读次数: 作者:曾露侯毅文/图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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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在小区内检查。
  本报讯(记者曾露侯毅文/图)1月2日,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城市管理局、交巡警等相关单位开展占用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
  消防通道是发生灾难时实施救援的“生命通道”,然而在一些城区不少地方车辆随意停放、杂物随意摆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屡见不鲜。在上上城小区,记者看到,主干道上不少机动车辆随意停放,占据了消防通道。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证有4米的净宽度和4米的净高度,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车辆不仅妨碍消防员的灭火救援行动,还直接影响到商户的疏散。
  “今天,大队联合多部门现场办公,发现上上城小区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较突出,接下来将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通过交巡警发送提示短信通知车主将车辆移走,对拒不移走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采取拖车、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蔚松告诉记者,车辆清除后,将联合翠屏社区和城市管理局对该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规范,然后移交至交巡警管理,确保小区的“生命通道”畅通。
  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任何个人违反该条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因为违停占用消防通道延误救火时间,则需要负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